7月14日*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网络 热度:43℃ 2025/7/14 22:41:31
(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2023年、2024年、2025年1-3月,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3,534.73万元、81,546.77万元和21,810.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77.87万元、17,342.47万元和4,490.61万元。考虑并购贷款潜在财务费用后,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但存在可能摊薄风险。
为降低摊薄风险,公司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强成本控制,确保股东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此外,公司将加强与标的公司业务整合,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增加,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相关措施切实可行,符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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